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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最高法院顾问:谷歌在线广告没侵犯商标权


[日期:2009-09-24] [字体: ]
  欧洲最高法院的一位顾问星期二表示在谷歌与法国奢侈品厂商路易威登集团有关在线广告的法律纠纷方面支持谷歌。

  欧洲最高法院法律总顾问PoiaresMaduro说,谷歌允许广告商购买与注册商标相关的关键词的做法没有侵犯商标权。Maduro的讲话是有影响力的,但是对于欧洲的法院没有约束力。

  这个案子涉及到谷歌的一种赚钱的做法。例如,谷歌接受一家服装零售商的钱,保证这家公司出现在特定的设计师品牌的互联网搜索结果中。这是通过谷歌的“"AdWords”系统实现的。这个系统允许广告商与注册商标有关的关键词。

  广告商的通常不知名的名称将在“赞助链接”的标题下出现在知名品牌的旁边。这正是路易威登集团等公司抱怨的地方。

  这位法律总顾问称,由于使用的商标仅限于AdWords内部选择的关键词并且只与谷歌和广告商有关,因此这种做法没有侵犯商标权。

  不过,这位法律总顾问补充说,谷歌也许要为AdWords程序中直接侵犯商标权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如果一个赞助的链接是销售假冒的劳力士手表,谷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谷歌高级律师HarjinderObhi指出,法律总顾问的意见是有趣的。谷歌目前正在等待欧洲法院在几个月内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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