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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28个卫视播放违法电视直销广告


[日期:2009-09-25] [字体: ]
     广州9月22日消息近期,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卫视频道进行的集中监测显示,全国28个省、区、市电视台的卫视频道仍在播放违法电视直销广告,共有58个产品的电视直销广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其中,严重违法的有17个,主要集中在减肥、祛疤、以及宣称治疗疾病的普通用品和保健食品等方面。

     国家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早在2006年就颁布《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规定禁止播放减肥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而监测发现,仍然有一些企业和部分媒体明知故犯。在该类产品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真实、不科学的内容,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误导性。

     祛疤类产品电视直销广告夸大功效,使用绝对化以及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以前后对比等方式保证效果,严重歪曲产品作用,误导消费者。

     部分保健食品电视直销广告超范围宣传功能,鼓吹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暗示疗效。

     一些普通用品,如所谓的魔链、魔环等电视直销广告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宣传治疗疾病等功能,使用不科学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名人、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神奇”疗效,有极大的欺骗性。

     针对以上四类17个典型的违法电视直销广告,中国广告协会通过今天的发布会,向社会进行公开点评和谴责,提醒消费者提高辨识能力,谨慎购买那些连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都不敢标明的购物企业所直销的产品。同时,中广协还呼吁媒体,切实加强电视直销广告的播出审查,坚决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遏制违法违规的电视直销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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