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9月1日上午,读者刘先生向记者反映,西安市长安路雁塔文化新天地广场的涂鸦墙上出现了一幅费解的涂鸦作品,其内容竟然是我国一知名品牌香烟图案,“看不懂是个啥意思,难道是香烟广告?”
“白沙烟”?“自沙烟”?
当天中午,记者来到西安市长安路上的西安雁塔文化新天地广场的涂鸦墙处,看到了那幅叫刘先生困惑的涂鸦作品——其图中内容与白沙牌香烟的香烟盒图案一致,“白沙烟”三字和两只白鹤形象清晰可见。记者仔细一看,涂鸦墙上的“白沙烟”的“白字”里多了一横,就成了“自沙烟”。
这幅涂鸦作品到底想表现的是什么?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十位市民,其中五位被采访者认为是戒烟广告,因为“自沙烟”的“自沙”是自杀的谐音,是抽烟就是自杀的意思。有人还觉得“创意不错,很巧妙”。
有三位被采访者认为“看不懂”,可也有两位被采访者认为这就是香烟广告,一位姓刘的女士说:“说它是戒烟广告我不同意,它没有其他让人不抽烟的文字嘛!我觉得它就是给白沙烟做广告呢。”并且表示很愤怒,“怎么能这么大胆啊?”
文体局:完整内容很健康
记者了解到,该广场涂鸦墙的主管单位是西安市雁塔区文化体育局。记者联系到了该局的曹局长,曹局长告诉记者该涂鸦墙的创作者是西安美术学院的学生和一些热爱涂鸦的民间机构和个人,“因为要对外展示,所以内容都是很健康的。”
记者询问“自沙烟”的作者,曹局长很遗憾地表示因为创作者来源比较杂,“不好找”,但曹局长认为“自沙烟”肯定不是香烟广告,而是戒烟广告,造成某些市民误解的原因应该是,“涂鸦墙上许多作品都是半成品,画完后戒烟广告的用意就一目了然了。”
工商局:没有违反《广告法》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陕西省工商局广告处徐军峰处长,徐处长了解情况后认为:“广告作品中出现香烟图案肯定违反《广告法》,但出现在艺术作品中却是可以的,而且这幅作品也没有出现广告的语言和电话等广告信息,所以这幅作品没有违例。但是它‘复制’了白沙烟烟盒图案,似乎有侵犯版权之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