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 读

重庆主城户外广告治理:低俗广告 不许户外发布


[日期:2009-08-22] [字体: ]

  “内容低俗、创意水平不高、商业气氛过浓的户外广告将退出公众视野。”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工商部门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主城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并探索建立广告专家评审团制度。今后,思想性、艺术性不佳的广告将不能在主城户外发布。

  从去年年底开始实行两江四岸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后,我市共拆除“黑”广告、不规范广告10多万平方米,但全市户外广告仍有5万多个,且思想性、艺术性不佳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昨日起,市工商局在主城九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将重点整治主城区主干道、重要窗口地段、重要交通节点。市工商局透露,我市也正在进行户外公益广告规划布点,使其发布数量和面积占到户外广告总量的5%以上———这在全国也是较高的比例。

  公益广告将主要设在机场、车站、码头、主城主干道、高速公路节点等地,且要求商业广告位的设置不得妨碍公益宣传展示。机场高速作为我市的“窗口”,以前户外公益广告发布量为零。此次整治后,公益广告的发布量将达到30%左右。

  为提升主城区户外广告创意设计水平,市工商局还将探索建立广告艺术性评价专家咨询机制。“比如可聘请美院3到5名教授,组成创意专家团队,对广告设计的艺术性提出可行性意见。”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说,如果专家认为不行就不能上。

  王元楷举例说,有商家为吸引市民的注意力,曾别出心裁地打出“解放思想,先住洋房”的广告。这类商业广告,使用公众耳熟能详的标语、短语,或曲解含意、偷换概念,或哗众取宠。又如,有房产广告,是在巨大的户外广告牌上,单调以白底加文字的形式,写着“xx三月无广告”。这类广告在艺术性方面很欠缺,存在色彩及内容与环境景观不协调、图像和文字设计创意水平低的问题。这类广告都属于取缔范围,今后也将制定明确的制度,不允许发布该类广告。

  此外,今后户外广告的设置也会有一定的讲究:位置也不能遮山挡绿,要与周边的环境相协调,甚至广告的颜色也要讲求和谐与搭配。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内容相关      
热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