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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私吞小区广告收益成潜规则


[日期:2009-08-21] [字体: ]
  在很多人眼里,都觉得小区屋顶或电梯间设的广告牌跟自个儿没关系。殊不知,按照《物权法》规定,这些收益其实都应属于业主所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物管公司利用业主不了解相关政策,把这笔钱占为己有,几乎已成潜规则。个别物管公司把收益还给业主,倒让不少居民感到意外。

  赛格尔国际大厦:

  屋顶广告收入全归物管

  “我们是赛格尔国际大厦的业主,但大厦楼顶做屋顶广告,我们业主没有见到钱!”赛格尔国际大厦章小姐近日向本报反映。

  章小姐2005年10月购买赛格尔国际大厦的一套房子用于出租。之后,她发现赛格尔国际大厦楼顶有一个很大的广告牌,广告一打就是几年,几个月前还更换了广告内容。

  章小姐说,她从媒体上得知,小区屋顶属于小区公共部分,屋顶广告收入应归业主所有。可她至今没分过一次广告收入,她问过其他六七位业主,都说屋顶打广告没分过一分钱。

  由于该大厦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章小姐只好直接问物管公司:“打广告的收入哪儿去了?”

  赛格尔国际大厦物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赛格尔国际大厦是2003年10月交付使用的,开发商是重庆上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厦共4.6万余平方米,其中2万平方米属开发商,2.6万平方米属业主,有业主621户。大厦物业管理处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从2007年8月起,开发商和一家广告公司签了协议,在大厦楼顶打广告,每年收入3万元,开发商把这笔钱交给了大厦物业管理处,以补贴物业管理的亏损。

  华庭锦园小区:

  业主每年享受广告分红

  从2008年至今,华庭锦园小区的业主每年每户都能分到170元的广告收入。多位业主向记者谈及此事,均觉得很新奇。

  华庭锦园小区业主可以从楼顶广告牌的收益中分红

  华庭锦园位于渝中区临江路58号,有616户业主。业主于2004年底到2005年初入住,2006年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是开发商指定的。

  华庭锦园业委会主任廖先生介绍了该小区打广告及分配的全过程。

  廖先生说,小区地处闹市区,人流量大,又是嘉陵江边的江景房,是打广告的好地段,业主入住不久就有广告商找上门来联系。随后,由物管公司负责招商,业委会负责和广告商洽谈和签合同。业委会先与广告商就广告位置、大小和收费进行了协商,然后就广告收入和分配形成了初步方案。由于召开业主大会很难,便通过书面方式,逐户征求业主意见,最后获得了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

  2008年初,业委会和广告商正式签订广告合同,屋顶打广告每年收入13万元,小区内六部电梯内打广告每年收入6000元,共计收入13.6万元。收入的70%归业委会分配,30%归物管公司,物管对广告承担协助安装、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责任,业委会也和物管签了合同。

  近两年来,业委会把广告收入按每户每年170元分配给业主,余下一小部分用于添置电视音响等,供小区业主娱乐之用。业委会每年将小区广告收入和分配情况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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