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izon在今天向曼哈顿地方法庭提交的文件中称,法庭不应支持该公司竞争对手AT&TMobility就上述广告真实性所提出的异议。AT&TMobility在7月1日向优化商务局理事会(CouncilofBetterBusinessBureaus)下属全国广告部门(NationalAdvertisingDivision)提出了这一异议。
Verizon称,该公司的“美国最可靠3G网络”、“美国最好3G网络”和“美国最可靠无线网络”等广告语是“真实、精确而有根据的”,没有违反美国联邦商标法案《兰哈姆法》(TheLanhamAct)的相关规定;AT&TMobility所提出的异议“依赖于不正确的前提,即速度是衡量网络可靠性标准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