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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广告违法率高 媒体广告发布资格将被取消


[日期:2009-09-04] [字体: ]

  国家工商总局9月2日发布《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对食品广告监管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将被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对于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广告主,可责令其退出市场。

  对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广告,以及需立案调查的涉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要迅速果断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停其食品广告发布:一是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所涉及的广告。二是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监测发现、群众举报需立案查处的涉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而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更要责令其退出市场。食品广告监管制度明确了食品广告市场的退出机制,包括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业务。对因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暂停或者停止相关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部分食品或者全部食品的广告发布业务。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单位,暂停其食品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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