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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征服战”之创意技巧“八仙过海”


[日期:2009-06-26] [字体: ]
    “创意”,是眼下愈演愈烈的“广告征服战”中最常见且常用常新的技法之一。“创意”的主要含义也可谓之“CI方略”,此乃当今流行于发达国家的现代广告经营谋略——同一视觉识别。即是企业为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广告扩散其视觉形象设计,有意识地造出个性化的视觉效果,以便唤起尽可能多的广告对象注意: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决策人是著名的,我们的产品和优质服务更是著名的,从而达到使自己的企业总体知名度不断提高之目的。

    广告“创意”的基本特征是能够让广告对象接更时感到颇有“余味”:即广告制作者不把一切都表露得明明白白,而是让广告接受者自己去品味其中新颖、含蕾、深沉、巧妙、曲折、恢谐、风趣的韵味和创意,并在不知不觉中欣然接受广告的劝导。具有“创意”特征的成功广告在中国和外国都是举不胜举的,如:在广州第11届亚运会上,中国饮料市场在亚运村刮起一股红色旋风,在体育场上,人们支起了coca-cola遮阳伞;在游泳馆,人们摇着:COCA-cola的扇子;在奥林匹克中心,人们戴着coca-cola遮阳帽。这种“coca-cola”广告宣传的创意,显然不在于市场的销售,而在于树立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的形象。

    美国一家造纸公司为宣传企业形象,在广告“创意”上更是独辟蹊径。其广告通过介绍森林里树干的形成、枝叶的变化、果实的迁徒来娓娓道出森林的科普知识,并配以精美、生动的图片。最后才在广告的结尾处,简单地标出该企业的名字、产品及市场。这套广告的“创意”在于:贴近公众的关心焦点,在公众中树立起一个热爱大自然的可亲的企业形象。果然,此广告的“创意”效果得到了明显表现。当这套广告播出后,仅索要广告中森林知识材料的来函就达50万封,企业由此而声名远播。可见,广告的好的“创意”,能让企业站得比产品更高。

    因此,研究“广告征服战”的“创意”技法,对于企业和广告制作人更好地利用及使用广告,使之转化为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若分析广告的“创意”技法,可具体概之为“八法”:

    1、创形法

    此类广告“创意”的要旨在于:以推销企业为主,使企业形象得到良好创立。其“创意”依据是:企业是其产品的决定性因素,先有企业后才有产品。企业素质高,产品素质才高;企业形象好,产品销路才好。如“coca-cola”的广告。

    2、逆意法

    其“创意”的要旨即:利用公众的逆反心理,通过形贬实衰的广告,以此赢得顾客的好评,从而取得奇致胜之效。如美国俄勒冈州,有一家取名为“最糟”的餐馆。这家餐馆的外面竖着几块醒目的大广告牌:“请来跟苍蝇同坐”、“食物数此店最差,服务则更糟糕”。而此店门口橱窗里贴的即日菜谱介绍竞为“隔夜菜”。奇怪的是,这招牌告之“最糟”的餐馆,居然开业15年来一直是门庭若市,座无虚席。因为,无论是当地人,还是外地游客,都慕“最糟”之名而至,都想亲眼看看这家餐馆是否供应的饭荣员糟、卫生条件最差、服务态度最坏。同时,人们也为餐馆经理讲真话、敢损短的可贵精神所感染,故而形成了这“最糟”餐馆的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音乐法

    其“创意”的要旨即:通过精炼短小、高度概括、通俗明快、形象鲜明、个性突出、制作精致的广告音乐与画面和广告的丝丝入扣,使广告的艺术创意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从而达到其真正能具备发掘商品内涵、点缀商品特色、提高商品身价、增强商品魅力的功能,并使广大消费者一听就爱、一哼就会、一想就懂、百听不腻,在愉悦的音乐启迪中愉快地购买所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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